2024-02-22 阅读:978 点赞:658
5月1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向华强名誉维权案案件播报,向华强一审赢得胜利,被告吕*(微博用户)被判向向华强公开致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25000元,并全额承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