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引领。尚法、崇德、持廉、守正。红色血脉,百年传承,人民司法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成长,经历了艰苦卓绝的探索历程,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沧桑岁月,成为法治中国建设中坚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勇前行,旗帜引领,砥砺奋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一切为了人民,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引领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向前的鲜明航标。一切为了人民,始终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瑞金到延安,从西柏坡到新中国,再到今天中国的各个角落,在党的领导下,司法审判机关始终秉持初心,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
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宽严相济,这些影响深远的司法精神在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就融入司法审判的血脉与骨髓,逐步形成“罪刑相适应”等一系列法律原则,也为之后的人民司法审判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漫长岁月里,公平正义始终是红色司法的至高追求,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